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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税扣缴手续费能发给财务人员的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第四条规定:“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与“三代”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人员成本、信息化建设、耗材、交通费等管理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根据上述规定,个税扣缴手续费可以发给办理个税代扣代缴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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