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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以物抵债,无发票能否冲账?
【回答】
实物抵账属于非货币交易业务按以下方法处理账务:
非货币性交易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时,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支付补价的,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2)收到补价的,应按如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确认的损益=补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
3.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与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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