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关于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直和驻潮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03]57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将我市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仍按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转发财政部、人事部修订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00]48号)执行。
二、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场设置要求不变。其中报考资格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03年12月底止。
三、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
四、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2004年度考试继续使用2003年度考试大纲、考试用书。
五、考试时间
200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4年5月29、30日。具体安如下
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2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30日 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一)
14:00-16:30 中级会计实务(二)
六、报考时间和办法
我市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时间定于2003年11月20日至28日止。各县、区务必于2003年12月2日前将报名人数上报市会计资格考试办公室。
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考生到当地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点(属地财政局)报名。
报考人员须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附件三)一份, 同时附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三张(含贴报名表的相片)。
中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从2001年起实行滚动考试。滚动考试周期为两年,即考试获取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考科目,成绩合格。
对于跨年度、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如果第一年在原考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第二年需在异地报名考试的,由原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原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出具证明后,应做备查登记,新考区市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根据转来的证明和软盘为该考生在当地建立新的档案,其档案号不变。
七、报考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200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
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好200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认真学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提高对会计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及严肃性的认识,增加责任感,把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做好。
附件:(略)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
4、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分类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