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报名时间:2003年11月20日——12月5日。
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条件:
1、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位。
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上年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人员直接持单科成绩合格证明报名。
四、省直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省直报名地点:湖北省会计考办(武昌水果湖北环路44号),联系电话:87362011.
省直资格审查点:咨格审查工作由省人事厅派人在省会计考办进行。
200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查询电话:16899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