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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关于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 编辑: 2003/11/10 09:38:55 字体:

  中财会[2003]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03]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在2004年5月29日、30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29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30日 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一)

  14:00-16:30 中级会计实务(二)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以上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03年12月底止。

  (四)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从2001年起实行滚动考试。滚动考试周期为两年,即考试获取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考科目,成绩合格。

  对于跨年度、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第一年在原考区考试已经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第二年需在异地报名考试的,由原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一份自行存档,一份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省内跨地区的,报省会计考办备案),一份寄往新考区考试管理机构以建立档案,一份交考生自带在报名时连同其他证件一并审核。原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出具证明后,对该考生的成绩档案做销号处理,新考区考试管理机构根据证明为该考生在当地建立新的档案,其档案号不变。

  三、报考时间和地点

  报考时间:2003年11月17日至28日。

  报考地点:各镇区的考生到当地财政所报名;城区人员、市直属单位、省驻中山有关单位(含银行、保险公司)可到城区各财政所或市会计学会报名。

  四、报考办法

  报考人员需填写《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和《报名信息卡》各一份(该表和卡在市会计学会领取),同时附上本人的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光面免冠正面同底相片三张(含贴报名表的相片),大一寸相片一张。

  各报名点接到通知后,即到市会计学会领取报名表和信息卡,组织有关人员报名。各镇区务必于12月2日前把所有报考资料报到市会计学会,资料包括:信息卡、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报名分类登记表、订书单,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相片等。

  五、报考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从200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起,取消考试报名费,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各镇区报名点务必于12月5日前将所有考务费、书费上缴,上缴方法如下:所有书款汇缴至中山市会计学会,开户行:发展行中山分行,帐号为:138021-516-01-0003246,所有的考务费汇缴至中山市财政局会计科收入汇缴专户,帐号为:310901040001574,开户行:农行花园分理处,汇款单上要注明清楚为200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

  六、考试用书征订

  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3年度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各镇区在组织报名工作的同时征订考试用书并预收书款。不准向考生强行搭售来自其他渠道的考试用书、习题集、模拟题等有关书籍。

  七、报名联系、咨询电话

  报名的各项具体事宜可上网查询或可致电查询,各查询电话如下:

  市财政局会计科:8876144、8876145

  市会计学会:8818731、8818972、8815513

  西区财政所:3325849

  东区财政所:8336961

  南区财政所:8895302

  港口财政所:8402233

  小榄财政所:2232904、2238872

  东凤财政所:2601071

  东升财政所:2221612、2298800

  黄圃财政所:3220663

  南头财政所:3380472

  大涌财政所:7725307

  沙溪财政所:7794017

  横栏财政所:7768799、7766905

  古镇财政所:2359608

  三角财政所:5543839

  民众财政所:5576241

  火炬区财政所:5331088

  阜沙财政所:3402677

  五桂山财政所:8201523

  南朗财政所:5521587

  三乡财政所:6685703

  板芙财政所:6501518

  神湾财政所:6609495

  坦洲财政所:6658888-301

  二00三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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