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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正在进行
(会计处、2005-10-12)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统一安排,2006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20、21日举行,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二、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试报名时间:全省安排在2005年10月8日-25日范围内,具体报名起止日期由各市会计考办确定。
考试报名地点:凡准备参加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请按规定到当地会计考办指定地点报名,中央和省直单位会计人员,请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市报名。
四、报名手续
凡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准确填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持有效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和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若干张,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会计考办指定当地报名。
2005年度已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并取得部分科目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和填涂档案号。
省会计考办
200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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