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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县各单位:
根据咸会考办《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7]1号)的有关精神,现就我县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审计、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报考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对于应届毕业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根据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但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以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修订后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考试大纲。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手册》,仔细填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和《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信息卡不得折叠、卷揉,使用固体胶粘贴照片。信息卡所列各信息点都应当用2B铅笔准确涂填。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报名卡、身份证(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和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同底一寸黑白布纹照片2张(参加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科合格人员持原照片)报名,报名时应带的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无效。(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份科目合格的考生不要填错身份证号、2007年度考试档案号)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拿到报名表后,须到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盖章,然后交费并填涂表卡。具体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25日——11月8日。
六、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07年11月8日前,我县完成2008年度考试报名工作。
(二)2008年5月17日、18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咸宁市通山县会计管理局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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