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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嘉财会[2007]417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字〔2007〕69号)文件精神,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5月17—1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2个科目。
报考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能取得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印发2008版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并用于考试。正保会计网校
二、考试报名的范围及条件
考试报名严格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1)。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报名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三、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及要求。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2008年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时间和科目安排如下: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2008年度全市会计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15—22日(双休日除外)。
2008年度全市会计资格考试的报名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在哪个会计管理部门颁发的,就在哪里报名)。
市级报名点设在嘉兴市财政局(六楼会计管理处)。
报考人员须凭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及相关复印件一套到所在地财政局报名。
根据嘉职改办[2003]9号文件规定,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由单位出具的公示专题报告。在报名的同时收取报名考务费及资料费,报名考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浙价费〔2000〕44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每科按40元收取。
(三)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必须审查报考人员报名表、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不得以证件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
四、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考务规则,做好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项考务工作。
嘉兴市财政局
2007年11月9日
附件2、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表
基本条件 |
档次 |
学历和资历条件 |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初 级 资 格 |
高中毕业 |
中 级 资 格 |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
说 明
一、报名参加各档次资格考试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既包括正规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学历,也包括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成人教育学历。
二、报名参加资格考试所要求的会计工作年限和专业资格年限的计算,按如下规定掌握:
1.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自实际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至2007年底。
2.专业资格年限,从评审确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之时算起。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专业资格年限,从“资格证书”上的授予时间算起(其中:应持证上岗的在职会计人员,在国家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制度后的会计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应与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实际注册期间相一致)。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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