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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会计考试合格证书开始发放!
请各主管单位凭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无主管单位及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代领者须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柳汀街557号一楼人事服务大厅29号窗口(电话:87145993)。
县(市)、区考生按原报名渠道到当地人事部门领取。(双休日除外)
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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