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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时,抵债的资产涉及多项资产时,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如何确定?
【解答】如果题目中明确说明每项资产的抵债金额,那么资产的抵债金额就是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各项资产的抵债金额,就应该按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比例计算确定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
【问题】如何确定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
【解答】合并会计报表又称合并财务报表。它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一会计主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由母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会计报表。
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具体如下:
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具体又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如A公司拥有B公司51%的股份,则A公司为B公司的母公司。
(2)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如A公司拥有B公司60%的股份,B公司拥有C公司70%的股份,则A公司间接拥有C公司70%的股份(注意,A公司间接拥有C公司的股份不是42%)。
(3)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控制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如A公司拥有B公司60%的股份,B公司拥有C公司40%的股份,A公司拥有C公司11%的股份,则A公司直接和间接拥有C公司51%的股份。
从上述合并范围可以看出,纳入合并范围的,必定是被投资企业,如果一个企业通过其他方式控制另一个企业,但没有投资关系,是不能纳入合并范围的。所以列入合并报表合并范围是能够被母公司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如果不存在投资关系,即使能够控制一个企业,也不能列入合并的范围。存在投资关系是合并的前提条件。
不能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
(1)已准备关停并转的子公司。
(2)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3)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
(4)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
(5)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
注意: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应纳入合并范围。
(6)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
【问题】如何掌握内部商品销售业务的抵销?
【解答】内部商品销售业务的抵销分录为: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期初存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主营业务收入(本期内部商品销售产生的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上述抵销分录的原理为:本期发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收入与本期发生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之差即为本期发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成本。抵销分录中的“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存货”两项之差即为本期发生的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针对考试,将上述抵销分录分为:
(1)将期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期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2)将本期内部商品销售收入抵销
借:主营业务收入(本期内部商品销售产生的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3)将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存货(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具体处理时,也可以这样处理:
如果期初存货本期尚未出售,那么首先应该抵销期初存货中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其会计处理为: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存货
如果期初存货本期已经出售,抵销期初存货中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会计处理为: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本期内部销售的抵销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抵销期末存货中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存货(该存货不包括期初未售出的内部存货)
【问题】在判断关联方关系时,如何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解答】关联方关系往往存在于控制或被控制、共同控制或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各方,即建立控制、共同控制和施加重大影响是关联方关系存在的主要特征,但是在具体应用关联方关系的判断标准时,应当遵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例如,两个企业有一位共同的董事,该董事能同时对两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虽然它们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但是也应当将这两个企业视为关联方。
从考试的角度来讲,一般来说,题目会进行详细的说明。否则无法判断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董事会宣告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大会通过的分配方案中涉及到股利分配的,何时作为调整事项,何时作为非调整事项?如何处理?
【解答】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利(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下同),或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制定并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均作为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企业发放的股利均作为实际发放年度的事项进行处理,企业利润分配表中的“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和“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项目均反映上年度实际分配的股利。
【问题】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应如何处理?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吗?
【解答】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决定对某些会计政策进行重大改变,这将会影响其后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处理,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账务处理时作为报告年度下一年度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来进行处理。
【问题】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涉及的所得税应如何调整?
【解答】首先,要看题目的说明,按题目的说明进行处理。如果题目中说明“假定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均可调整应交纳的所得税”,则处理中涉及到损益的,都调整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其次,如果题目中没有说明,那么要看调整的内容是否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且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的,调整所得税和应交税金,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的,则作为时间性差异处理,调整所得税和递延税款,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的则不作处理;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不调整应交税金。属于时间性差异的,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调整所得税和递延税款,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的则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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