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三种情形将不予注册
新《办法》的主要变化还包括:将名称规范为《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从名称中去掉了“审批”二字;进一步明确了注册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依据《行政许可法》,明确了注册的程序要求和期限要求;明确了备案的含义;对准予注册人员进行公告;增加了撤销注册的情形;对港澳台人士和外籍人士申请注册不另设条件等。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