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0日-11日,中注协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了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研讨会,会议主要对04年《会计》教材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讨,现将有关内容整理如下:
一、编者对《会计》辅导教材进行整体的介绍,认为2004年的《会计》辅导教材具有“全面,准确,详细”的特点,并且对各章节的变化一一做了说明。经过整理,我们发现编者提到的各章节的变化并不如杨勇老师在基础班讲义中整理的详细,许多比较明显的地方都没有提到。但是,其中几个地方还是比较引起关注,列示如下:
1、财会「2004」3号文,问题解答(四)中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发行费用,在股票发行没有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支付发行费用的部分不再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而是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对于收到补价方,应确认的收益公式中“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明确表示不含“应交增值税和所得税”,在经科出版社出版的《企业会计准则(2003)》合订本中,已对此做出修改,相应对例题也做了修改;但教材仍然按照包含增值税的方法进行处理,并且十七章的最后一道例题也没有修改;
3、在谈到新的会计政策法规的发布对CPA考试有何影响,以及考生如何应对时(2003年考试中已经出现过类似情况),中注协的同志表示,对此类情况,一般按照两种方法处理:一是考试中明确了考试采用的相关政策法规的截止日期,比如明确了采用在2003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法规,那么可以按照旧的处理方法处理,但是如果考生能够按照新的处理方法处理更好;如果不设截止日期,则要按照最新的政策法规处理。
二、参加研讨会的各位教师代表对教材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与编者及全体教师进行了热烈的研讨,现将其中对于教材的错误之处以及讨论比较集中的地方列示如下:
1、第三章《存货》
P67,第三段,“应计提的准备”建议改为“应保留(或保持)的准备”;
2、第四章《投资》
(1)P73,倒数第四段“账面价值”改为“账面余额”,本段最后一句话去掉;
(2)P91,倒数第二段,长期债权投资分期付息、到期还本方式,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应先计入“长期债权投资-××单位(应计利息)”,待该项利息实质上形成一项债权时,再转入“应收利息”。此处与《问题解答(二)》规定计入“应收利息”不符。应该按照教材上规定处理;
3、第五章《固定资产》
(1)P118,倒数第五段,中间一行少字,“可收回金”加“额”;
(2)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后,如果预计使用年限发生变化,在计算确定不考虑减值因素下计提的折旧时,应按照新估计的使用年限确定不考虑减值因素下计提的折旧;
(3)P123,末段,倒数第四行,“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认可收回…”改为“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以可收回…”。
4、第六章《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1)P129,最后一行,“前述”改为“后述”,因为例题在后;
(2)P128,第八段,“摊余价值”改为“账面价值”;
(3)P132,(十),出租无形资产也需要缴纳营业税,教材没有提到。
5、第七章《负债》
P141,倒数第二段第四行,“代扣代缴”改为“代收代缴”。
6、第八章《所有者权益》
(1)P169,第三段第三行,“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多余,去掉;
(2)P166,资本公积的明细科目中未说明两项,一是“无偿调拨固定资产”产生的资本公积,二是“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由于资产评估增值”产生的资本公积,应该加以说明;
(3)对于资本公积是否可以弥补亏损,教材中没有说明。《公司法》也没有明确说,在《证券法》(或是相关法规)中似乎有明确提到资本公积可以弥补亏损。
7、第九章《收入、费用和利润》
(1)P182,“受托代销商品”按照手续费方式确认收入时,应考虑营业税;
(2)P184,发生现金折扣时是否应包含增值税?一般在购销协议中会规定,如果没有规定,则按照含税处理;
(3)P188,倒数第七段,末句话无用,应删除;倒数第六段,确认为当期费用指“管理费用”。
8、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1)P222,末句,删除“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2)P230,表内数字正负号有误。
9、第十一章《所得税会计》
(1)P265,第二行,“坏账准备”改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P265,倒数第七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80万元(210-130)”改为“余额为440万元(210-130+360);
(3)P261,第三段,计算表达有误,“2000-(200×3-170×3)-210”改为“2000-200×3-170×3-210”;
(4)P258,②末数字错误,“甲企业20×3年的净利润=1000-339.3=600.7”应为“1000-399.3=600.7”。
10、第十三章《借款费用》
P293,第四段,“至当期末至”改为“至当期末止”
11、第十四章《或有事项》
P305,(二)或有事项预期可获得补偿,在收入与支出相抵之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即获得的补偿冲减“营业外支出”,而不是再通过“营业外收入”;
12、第十五章《租赁》
P328,倒数第四段,“如果…扣除未担保余值后…”是否应该去掉“未担保余值”,去年已提,今年教材仍然没有修改
13、第十九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P399,第五段,末行,“借款”改为“借项”;
(2)P400,8),计算错误,“调增递延税款借项16.017375万元
(4.343625+16.017375-4.343625)“改为”调增递延税款借项11.67375万元(16.017375-4.343625);
(3)P403,中间,“注…”段末行,“2000年的会计事项处理”改为“2004年的会计事项处理”;
(4)P405,“分配股利的决议”已经修改,但是P148第三段并未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