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关于06年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的通知
全市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中心根据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委托,将组织开展我市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属我市所辖范围内2005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入会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均属本次年检对象。具体包括:
1、直接在我中心申请入会的非执业会员;
2、在省注协或外省申请入会后已转入我省,目前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工作或居住的非执业会员(含在荆中央、省直企事业单位)。
二、年检内容
1、会费交纳情况;
2、有无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到行政处罚、撤职以上的处分;
3、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年检时间
2006年8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休息日除外)。
四、年检材料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可登陆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下载,网址:www.hbicpa.org);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4、湖北省财政厅批准考核通过的非执业会员,提供批文复印件;
5、身份证明复印件;
6、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上述报送材料均要求A4型纸张)。
五、年检地点
荆门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象山大道11号,市会计管理局三楼);联系电话:2308708 、6032816。
六、有关事项
1、请各位非执业会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年检材料、会员证及会费参加年检。本次年检工作结束后,省注协将正式发文公布年检合格的非执业会员名单,并在省注协网站予以公告。对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视为自动放弃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处理,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非执业会员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复议。
2、按期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应履行的义务。受省注协的委托,本次年检我中心将一并代收取非执业会员2006年度个人会费及以前年度欠交会费。根据财会协字(1998)7号和会协(2001)187号文件规定,会费标准分别为:2001以前年度每人每年30元;2001以后年度(含2001年)每人每年100元。
3、对非执业会员的年检工作,从2007年度开始,今后如果没有特殊要求,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凡我市所辖范围内经批准入会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均应于每年6月底前主动到我中心参检并交纳当年度会费,届时我中心将不再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4、今后,非执业会员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有变动的,应主动及时将变更信息告知我中心(联系电话:0724-2308708 、6032815)。会员如未及时告知变更情况或自身其他原因与我中心失去联系,且连续两年未交纳会费并没有参加年检的,即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届时我中心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除名。
5、鉴于我市非执业会员人数较多且分布较为分散的实际情况,为了便于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与联系,今后我中心对非执业会员拟开展的其他活动,如果没有特殊要求,我中心都将通过《中国荆门》《市财政局子网页》和《荆门会计网》发布,敬请各位会员注意留意上述网站信息。同时,会员也可登陆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了解有关非执业会员相关事项。
荆门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