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的说明 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审定,现将我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予以发布: 一、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确认成绩: 1、通过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hbicpa.org.cn查询。 2、考生到各考区考办查询成绩并领取合格成绩通知单。 二、考生成绩数据中有一些标识信息,现说明如下: -1代表未报名,-2代表未出考,-3代表取消本科目成绩,-4代表取消当年全部科目成 绩并处3年禁考,-5代表取消当年全部科目成绩并处5年禁考,-6代表在禁考年限内,-7代表未贴条码,-8代表取消当年当科成绩并处5年禁考,-9代表违规处理待查情况及试卷中主、客观条码不一致情况。 三、2007年度试卷继续采用了双重评卷方式,基本工作程序详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工作规则》(财办会[2003]5号),如考生仍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自成绩发布之日起,各级考办开始受理考生查分申请,每科核查费100元。各市州考办应于2008年元月20日前将成绩核查申请表汇总上报省注协考试部。 四、自成绩发布之日起,各级考办开始受理考生单科换全科申请。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7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