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04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宜人考[2003]22号
各有关报名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职管[2003]3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4年6月25、26、27日
6月25日 下午 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6月26日 上午 9:00—11:30 税法(一)
下午 14:00—16:30 税法(二)
6月27日 上午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二、成绩管理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五科)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从2002年开始),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两科为非滚动管理模式,即两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全部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五科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对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 免试条件(考两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指在税务部门或其它单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工作)。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时间:2003年12月22日-31日
五、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一)老考生(已参加过上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全科的考生)无论是否有合格科目,均要求使用原档案号报名,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报名时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凭准考证复印件,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二)新考生,参加考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附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报考二科的人员还需持有从事税收工作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办理报名手续,并填涂报名信息卡。
根据省市物价部门文件规定,考务费50元/人。科,报名费(新生)20元/人,老考生15元/人。
(三)考生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后,请在“湖北注税网”进行登记。
六、注意事项
1、考试题型
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2、考点代码 0510
36、注册税务师 2、考二科 01、注册税务师 3、税务代理实务
4、税收相关法律
5、考五科 01、注册税务师 1、税法(1)
2、税法(2)
3、税务代理实务
4、税收相关法律
5、财务与会计
3、考生应考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可”。
4、准考证的发放:考前半个月由“报名单位”领取准考证,个人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发票领取。
5、请考生保留准考证,考试成绩可在考后三个月左右通过16866168查询。
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