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06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淮人[2005] 103号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省属驻淮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05]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与答题方式
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3日至25日举行,考试科目和具体时间为: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6月23日 |
下午 2:00—4:30 |
财务与会计 |
6月24日 |
上午 9:00-11:30 |
税法(一) |
下午 2:00-4:30 |
税法(二) | |
6月25日 |
上午 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下午 2:00-4:30 |
税务代理实务 |
其中《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由于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滚动管理模式,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方为合格。档案号是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唯一识别标识,考生应该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和记住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一)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116号),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人发[1999]4号)补充规定有关报考条件为:
1、对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2、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3、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 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1)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考生也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我市考生统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1月10-12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从事税务代理或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到其主管部门填写《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办理报名手续。各主管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考生的以上报名材料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先到淮北市国税局人事科(联系电话:3022068)和淮北市地税局人事科(联系电话:3052815)进行资格审查,再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3198405)进行资格初审,最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3183144)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和交纳相关费用。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档案号是考试管理的重要信息,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五、考场设置及准考证的领取
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合肥市。考前1周,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领取准考证事宜,联系电话:0561-3183144.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4]357号文件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缴考试费每科81元(含上缴国家部分)。
七、其他
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储存功能),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禁止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座位。
2005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人发[2002]78号)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
附件: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省市: 考区: 档案号:
报名点 代 码 |
报 名 序 号 |
报考 级别 |
照 片 | |||||||||||||||||||||||||||
姓 名 |
身 份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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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专 业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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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类 别 |
专 业 职 称 |
单 位 性 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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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 限 |
最 高 学 历 |
毕 业 时 间 |
所 学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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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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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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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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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审 批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报名序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填写,其他栏目由报考人员用汉字或数字填写,代码需填在小方框内。
2、各有关项目的代码及说明如下:
专业职称:1、高级 2、中级 3、助理级 4、员级
单位性质:1、机关 2、事业 3、企业 4、其他
最高学历:1、硕研以上 2、大本 3、大专 4、中专 5、高中 6、初中
所学专业:1、与报考专业相同 2、与报考专业相近 3、与报考专业不同 4、其他
报考级别:5、考五科 2、考二科
报考专业:01、注册税务师
科 目:1、税法(一) 2、税法(二) 3、税务代理实务4、税收相关法律 5、财务与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