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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7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相关附件

2006/12/06  来源:   字体:  打印

  附件1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 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港澳居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 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考5科”)考试:

  (1)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取得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2、可免考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人员的条件:

  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考《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需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 报考条件的有关说明

  1、“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从事税收业务工作”,“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从事税收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

  2、“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

  3、“非经济类、法学类”是指除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4、“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是指具体从事税收的征收管理,计划统计,税收法律、法规的研究,政策执行及解释,税收的稽查、检查和调查,案件的办理、查处,办理有关涉税事宜以及专门从事税收理论的研究、宣传和教育等项工作。

  5、“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是指在税务代理机构直接从事代理业务工作以及在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从事业务工作。

  6、“从事税收工作”是指在税务部门或其他单位直接从事税收业务工作。

  7、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居民在报名时,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四、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4、如符合报考条件中第1条第(7)点者还须提供税务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7、上两个年度内参加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须正确填写考试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以上原件核对后退回,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3号部令予以处理。

  附件2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级别   专 业   科 目  
代码   名 称   代码   名 称  
22、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2.考二科   01   注册税务师   3   税务代理实务  
4   税收相关法律  
5.考五科   01   注册税务师   1   税法(一)  
2   税法(二)  
3   税务代理实务  
4   税收相关法律  
5   财务与会计  

  说明: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

  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6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2007年1月12日下午17:00止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2007年1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2007年1月22日前   各市报送报名数据库和汇总表  
2007年1月29日前   各市报送报名材料  
2007年4月30日前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发准考证  
2007年6月4日起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2007年6月22、23、24日   考试  
2007年7月底前   完成阅卷工作并报国家考试管理机构  
2007年8月24日前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5

  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

  地市(加盖公章):

科 目   报考人数  
代码   名 称  
1   税法(一)    
2   税法(二)    
3   税务代理实务    
4   税收相关法律    
5   财务与会计    
报考全科人数    
报考二科人数    
报考总人数    

  注:此表在1月22日前传真至省考试中心考务部,传真电话:(020)37605716.

  统计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附件6

  2007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地市(加盖公章):

编号   书名   定价   订数(册)   金额  
1   税法一   38元      
2   税法二   40元      
3   税务代理实务   48元      
4   财务与会计   41元      
5   税收相关法律   42元      
6   习题集   49元      
7   考试大纲   2元      
8   模拟试卷(税法一)   元      
9   模拟试卷(税法二)   元      
10   模拟试卷(税务代理实务)   元      
11   模拟试卷(财务与会计)   元      
12   模拟试卷(税收相关法律)   元      
合计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元 角 分   合计金额(小写)  

  注:此表在1月22日前传真至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传真电话:(020)37630079.

  统计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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