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07年注税师考试12.15-31日网报
全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12月15日上午9时起至2006年12月31日下午5时截止。
全区报名确认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至2006年12月29日。
确认地点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周六、周日不进行确认工作)。
咨询电话:(0951)6198143。
关于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人事部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3号)精神,现将我区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6月22日 |
下午2∶00--4∶30 |
财务与会计 |
6月23日 |
上午9∶00--11∶30 |
税法(一) |
下午2∶00--4∶30 |
税法(二) | |
6月24日 |
上午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下午2∶00--4∶30 |
税务代理实务 |
二、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中专毕业后,从事税收业务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2年。
2、非经济类、非法学类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非经济类、非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非经济类、非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或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8、按照国家税务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的。
(二)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务相关法律》2个科目(考两科)的考试。
四、上述报名条件中“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指从事经济(含税务)、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工作。
五、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 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上述报考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六、考试报名办法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宁夏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12月15日上午9时起至2006年12月31日下午5时截止。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站(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区报名确认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至2006年12月29日,确认地点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湖滨东街83号4楼)(周六、周日不进行确认工作)。
咨询电话:(0951)6198143。
各主管部门或单位(考生)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三)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四)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务必在报名表内注明原档案号和已通过科目名称。
(五)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七、《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
附件1、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附件2、
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的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1、在网上完成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结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http://www.nxpta.gov.cn(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 →跟随“指引”阅读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 →填写“《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一式一份)→贴上相片→交单位审核并盖章→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以上事项由考生自己或在考试机构的指导下完成)
2、在报名点完成“报名确认”
(以下事项由考生或考生单位与考试机构共同完成)
考生持《报名登记表》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缴纳考务费→完成报名。
3、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必前往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前的15天内,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名者必须提交如下资料
1、《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一式一份;
2、新报名考生及续考人员(前一年已报考过)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另外,续考人员还须提供上一年准考证原件。
3、近期同版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另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4、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已参加上一年度的老考生,“上一年档案号”栏为必填栏。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从事税收工作时间的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
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网上辅导:网校历年考前辅导好评如潮,尤其2006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效果显著,大家普遍反映考前辅导紧贴命题动向,直击考试精髓,感觉受益良多,复习事半功倍。为了让报考2007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有更充足的时间备考,正保会计网校“2007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开始全面招生,现在报名的学员可学习2005、2006、2007连续3年的基础学习班、冲刺串讲班辅导课程(习题精讲班可学习2006、2007年课程),全程视频授课,专家24小时答疑,学员自付费之日起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超值优惠期80-200元/门,机会难得,欲报从速!>>报名注册
为使广大考生全面领略名师授课的风采,体验网络教育的无穷魅力,正保会计网校隆重推出“先听课、后付费”的全新收费政策。享受长达七天的免费学习期,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