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财政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单位、中央及省属驻娄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2006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6]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6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报名时间为4月20日。报名地点设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
二、具体报名程序
1、初次报考的人员,本人申请并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同时正确填涂《考试报名信息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1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粘贴在《资格考试登记表》右上角,粘贴三分之一即可),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按报考条件对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单位签署意见,并出具申报人从事资产评估工作年限证明。属滚动考试的续考人员只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资格考试登记表》(须正确填写考试档案号,否则其上年度考试成绩不能作为滚动处理)、《考试报名信息卡》及1张照片。
2、初审后,由单位统一将上述申报材料送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市人事局将会同市财政局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为加强对人事考试的管理,报名时将采用数码照相技术,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报名地点报名,不能由他人代报。数码照相费20 元/人。
三、《报考手册》和《报名信息卡》工本费5元/套。教材资料的征订可与娄底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
四、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对在报名中有弄虚作假或在考试中有请人代考等舞弊现象的人员以及代人考试的人员,将按照人事考试纪律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