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06]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2006 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 9 月 8 、 9 、 10 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 月 8 日 :
14 : 00—17 : 00 资产评估
9 月 9 日 :
9 : 00—11 : 30 经济法
14 : 00—16 : 30 财务会计
9 月 10 日 :
9 : 00—11 : 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14 : 00—16 : 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 [2002]20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见附件 1 )。
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有关问题,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9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一)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由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可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区、市人才交流中心(或考试机构)报名。其他人员可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香港中路12号丰合广场C区204房间,电话:85028837)或市南区人才交流中心(泉州路21号,电话:86073920、86073921转804)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人员须填写《20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均贴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的证明等材料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交由主管单位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各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将报考人员的所有报名资料报送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经青岛市人事局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材料
(一)个人到各主管部门报名时间为2006年4月17日至19日,报名地点由各主管部门确定。
(二)各主管部门于4月11日、12日到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01房间)领取报名资料(报名信息卡、报名表、汇总表、汉字区位码表)。
(三)市直各单位于4月24日,驻青主管部门于4月25日(各区、市人事局上报材料时间另行通知)将报名材料报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四)上报材料:
1、《20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证件复印件附表后)
2、《20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表》
3、《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
4、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五、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4]56号) 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六、其它事项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印制在同一份试卷上)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回收。
(三)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 考试准考证将于考试前一周内,下发各主管单位,考生到所在主管单位领取,具体考试地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加强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