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06]15号)精神,现将我市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 8日 下午2:00- 5:00 《资产评估》
9月9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 4:30 《财务会计》
9月10日 上午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2:00- 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免试条件及科目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一门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四、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2006年4月18日至4月25日
报名地点: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抚顺人才市场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8361599 8361588 16887009
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往年考生须携带上年准考证和档案号,到市人才中心考试部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采集考生图像信息。部分科目免试人员须经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10元/科,考务费58元/科。报名用表可到抚顺人才网下载。
六、其他
(一)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兰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
(二)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印制在同一份试卷上)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2006年8月28日
(四)考试资料和培训:考试教材征订工作由省资产评估协会统一组织征订;市人才中心拟举办考前培训班。
联系电话:8361588 8361599
七、要求
各单位要及时传达考试信息,宣传有关的考试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报名和教材征订工作。各级人事(组织)部门要坚持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核关,严禁在考试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保证抚顺考区各项考务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