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请携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的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明。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同底片一寸半正面免冠照片三张(彩色、黑白均可),其中一张用于制作准考证,其他两张贴在报名表上。
二、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市的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报考人员,并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现将有关20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信息摘列如下:
1.考试时间: 9月8-10日
科目: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2.报考条件:见津人专[2002]14号
3.报名时间:4月11日至29日(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和平区唐山道52号)市人才考评中心
注: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考生可从4月6日起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52号)购买报名资料(报名表、报名信息卡、报名手册),公休日照常办公(5月1日-7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