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人考函[2006]17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及外地驻烟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6]2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报名时间
2006年我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06年4月24日至28日。请各部门在此期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芝罘区南大街61号,联系电话:6683333)
二、报名组织
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地、各单位(或存档单位)具体组织。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一)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烟台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烟台市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批后,方可给予报名。办理免试手续的有关事宜,请与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6683256.
(二)报考人员应填写(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报名表由考生登录烟台人事考试网(ytrsks.gov.cn)下载打印;信息卡由各地、各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领取。),在规定的位置按要求粘贴照片,并向单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可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各地、各单位对报考人员初审合格后,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信息卡、毕业证书及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的证明等有关材料,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并按规定缴费。对于老考生,各地、各单位不必重复审核资格,可持报名表、信息卡和去年的准考证直接给予报名。但其信息卡中的档案号,必须按照去年的准考证准确填写。
三、其他事项
考生在报名时,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填涂)报名表和信息卡。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请考生于2006年6月1日开始,到烟台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信息。如有错误,请于7月5日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办理信息更改手续。因未按以上规定办理而最终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附件:
1、《关于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6]26号)
2、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一科相应考试科目:
(一)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或《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
(三)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财务会计》。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