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7号)及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财政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2]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4月10日~5月10日全市统一组织报名。
8月下旬核发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财会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一科相应考试科目。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四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个人打印(手工填写的报名表不予受理)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计算机管理的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到各报名点领取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交报名点审核后统一打印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一式三份,于5月10日下午5:00以前汇总上报南阳市资产评估协会。
报考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本人近期同底版一英寸正面免冠照片四张(两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用于贴准考证的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消防专业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价费字<1999>100号、豫财豫外字<1999>12号)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
五、报名地点
全市13个县(市)区财政局、河南油田各设一个报名点。
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到南阳市财政局新办公大楼(张衡路396号12楼1号南阳市资产评估协会)报名。
六、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9月8日:
下午2:00-5:00,资产评估;
9月9日:
上午9:00-11:30,经济法;
下午2:00-4:30,财务会计
9月10日:
上午9:00-11:3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2:00-4: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南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南阳市资产评估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