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10日截止
泸市职改办[2006]20号
各县(区)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6〕101号)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9月8-10日举行。
9月8日下午:2:00-5:00 考资产评估。
9月9日上午:9:00-11:30 考经济法;
下午:2:00-4:30 考财务会计。
9月10日上午:9:00-11:30 考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2:00-4:30 考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人发〔2002〕20号文件规定,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由2年调整为3年,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滚动管理时间为2000年,即2000,2001,2002年为第一个滚动有效期,依此类推;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从2002年起,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原《资产评估学》、《财务会计学》科目改为《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其余三个科目不变。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4〕5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也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科目;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间
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6月1日至6月10日。各县、区于6月13日前将报名资料报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已报名参加过该考试的考生可凭上年度考试《准考证》,填涂《报名表》(见附件,一份)和《报名信息卡》,并准确填写档案号后,直接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
新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涂《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香港、澳门居民需提供香港或澳门公立全日制高等院校经济类、工程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和香港或澳门居民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应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四、《报名信息卡》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 目 |
32、注册资产评估师 | 4、考四科 | 01、免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02、免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
03、免财务会计 |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
5、考五科 | 01、考全科 |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五、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收回。传呼机、手机一律不得带进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每个考试科目(共五科)的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印制在一份试卷上)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七、考试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级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精神,报考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收费每人每科58.00元。
八、凡需订购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网上辅导卡的考生,请于5月底前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成都市红星中路二段120号亚新大厦10楼,电话:028-86759501,联系人:蓝仕铭、叶茂)订购。
泸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