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08年度注册评估师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08]28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实行2年滚动管理。
二、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6、7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日 期 |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9月5日 |
下午 |
14:00—17:00 | 资产评估 |
9月6日 |
上午 |
9:00—11:30 | 经济法 |
下午 |
14:00—16:30 | 财务会计 | |
9月7日 |
上午 |
9:00—11:30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下午 |
14:00—16:30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三、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对确有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予补报。各市务必将报名时间、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有关问题,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加强考后数据统计分析,为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大考生提供优质服务,2008年资格考试全面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请考生根据各市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市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各市务必于2008年7月10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回收。
六、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各市务必将下载准考证的网站、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七、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八、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济南市、青岛市设置考场。
九、为方便考生,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在组织报名时可一并征订辅导教材。
各市人事部门与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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