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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通知
各县区人事(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1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度我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7日(星期五、六、日)三天进行,考试安排和科目如下:
日 期 |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9月5日 |
下午 |
14:00—17:00 | 资产评估 |
9月6日 |
上午 |
9:00—11:30 | 经济法 |
下午 |
14:00—16:30 | 财务会计 | |
9月7日 |
上午 |
9:00—11:30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下午 |
14:00—16:30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考试原则上在徐州市设立考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取得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取得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资格可免试《财务会计》。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考试科目及答题方式
考试科目共设5科,分别为《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考区考务部门发放、回收。“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四、管理模式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即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2年滚动管理,即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报考方法
(一)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5月14—30日。
报名网址:。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6月2—7日。
资格审查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2号,连云港市人事局205室,联系电话:85826670.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考生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审计专业);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考生登记表上)。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填写老考生档案号和其他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将下列材料于2008年6月2—7日送交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1、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考生登记表;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考生登记表上)。
对于上年度档案号遗忘者,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将提供相关档案号的查询服务。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08年8月26日—9月4日登陆连云港人才网www.lygrc.com,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对收费发票有需求的考生,于6月2—7日凭身份证到市人事局财务室(706室)领取。
六、教材征订
考试相关用书通过网上征订,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可在“网上支付”系统中点击“教材订购”按钮进行征订。
考试相关用书领取时间为2008年6月下旬。教材领取地址: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市人事局205室。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精神,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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