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0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冀会考办[2005] 3号
各市会计考办、省直各部门:
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25号)和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做好 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工作的通知》(冀人字[2005]60号)要求,200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9月4日举行,现将具体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省会计考办统一组织,省直各部门、驻石受托中直单位人事处对本部门、本单位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各市会计考办对本地区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初审,省会计考办核准。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各市会计考办4月20日至4月30日,组织本地区考生报名。省直各部门、驻石受托中直单位4月18日至22日,组织本部门、本单位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或证书原件:《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寸同底照片4张(其中:报名表2张、准考证1张、成绩单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各市会计考办、省直各部门、驻石中直单位应按照冀人发[2004]27号文件规定,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审核安排
省直各部门、驻石中直单位,4月25日至29日携带本部门、本单位考生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4证)到省会计考办办理审核手续,过期不予受理。地址:河北省会计学会(石家庄市康乐街35号)。
各市会计考办按指定时间携带考生相关资料复印件(4证由各市会计考办负责复印)到金谷大厦办理审核手续,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37号。具体安排:5月9—10日,唐山、秦皇岛、承德、廊坊、张家口、沧州六市;5月11—12日,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五市。
各市会计考办、省直各部门、驻石中直单位,应认真学习有关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文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试报名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张学军
联系电话:0311-7874956,7010253
二ΟΟ五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