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0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公告
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将于2005年9月4日举行,现就省级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开卷笔答。
(二)考试时间:2005年9月4日8:30—12:00.
二、报名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从事财会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
3.已取得会计师或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等四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之一(以下简称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 1992年11月后单位自行聘任未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的中级技术职务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 具体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 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
3.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财会工作满4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18年;
5. 中专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
6.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省、部级“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2)在会计专业方面获得省、部级三等及以上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
(3)正式出版10万字及以上专著、教材;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及以上。
(4)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
(5)主持完成省、部级会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并被推广应用。
三、报名时间
2005年6月10日—6月2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6:00(11日、12日照常报名)。
四、报名地址
省级报名地址:西安市五星街56号陕西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7624441、87624437,陕西会计网)。省级单位、中央驻西安地区单位以及在西安的无主管单位的考生在省级报名点报名。其他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报名地点及时间由各市区考办自行确定。
五、报名程序
(一) 考生在网上下载或在报名点领取报名表。大专、中专学历的考生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财会部门公章;单位未独立设置人事、财会部门的,应分别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及财务专用章。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可不盖单位公章。
(二)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关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报名表各1份,并附同一底版近期免冠正面彩照1吋2张。因需现场采集考生照片,要求考生本人办理报名手续。
六、报名费
按照省物价局陕价调发〔2004 〕39号文件规定,每人100元。
各地市报名时间请以当地财政部门公告或文件为准,各点联系咨询电话如下:
西安市财政局会计处 029-87279703
咸阳市财政局会计处 0910-3218346
宝鸡市财政局会计科 0917-3653953
商洛市财政局会计科 0914-2310987
汉中市财政局会计科 0916-2522404
安康市财政局会计科 0915-3212556
渭南市财政局会计科 0913-2100028
延安市财政局会计科 0911-8210635
榆林市财政局会计科 0912-3283116
杨凌示范区会计科 029-87036959
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