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现已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可通过以下方法查询:
1、直接点击“广东省财政厅网”首页右下角“会计服务”,进入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右上方“成绩查询”进行查询;(由此进入>>)
2、声讯台16842168.
二、2006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达全国合格标准的,3年内有效;广东省合格标准为50分,成绩达省合格标准的,当年申报有效。
三、下周一(10月23日)起,各地市成绩达国家或省合格标准的考生可凭身份证或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到原报名点领取合格证书(全国合格证书为另时版本,可作为申报评审之用;正式版本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省直单位成绩合格的考生,本周五(10月20日)起,可凭上述有效证件到仓边路26号3楼会计服务大厅领取合格证书。
广东省财政厅
200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