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20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及中央、省驻新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财办会〔2006〕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全市范围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符合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条件或破格条件,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报名学历及资历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一)各县(市)区
县(市)区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业务考试的人员按属地原则,于6月5日至6月15日持报名表、近期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中级职称证原件到各县(市)区财政局报名。各县(市)区财政局汇总后于6月20日前持有关证件报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
(二)市直及驻新各单位
市直及驻新各单位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业务考试的人员到本单位、本系统报名。各单位、各系统汇总后于6月5日至20日持报名人员的有关资料(同上)报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
三、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1、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为2006年9月3日上午8:30—12:00,共计210分钟。考点统一设置在郑州。
四、考试成绩合格证
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我省可根据本地区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合格标准,确定当年参评的使用标准,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并由本省核发考试成绩证明,该证明只在本省本年度评聘工作中有效。
五、考试收费标准按豫发改收费〔2005〕415号文件执行,每人100元。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新乡市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方式:赵同瑞 2021319
新乡市财政局会计科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