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0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6.5-16日报名
各区县财政局、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2006年度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且获博士学位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达到“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要求;
(三)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
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和实际工作经验,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二)考点原则上设在广州市。考试时间为2006年9月3日(星期天)上午8∶30-12∶00.(三)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省人事厅根据广东会计人才队伍实际,划定2006年度申报评审的省合格标准。参加考试并达到该标准的人员,由省会计考办核发考试成绩证明,该证明只在我省2006年申报评审有效。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06年6月5日至6月16日。
(二)报名地点:
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1807室市财政局会计科。
(三)报名手续
申报人报名时应填写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原件核查,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含贴报名登记表的相片)。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到2006年8月底。
(四)报名收费。
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按50元/人的标准收取考务费。
四、考试用书
全国会计考办根据人事部、财政部有关精神,对2005年度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并已公布。
汕头市财政局
汕头市人事局
二〇〇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