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0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6.15-20日报名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财政厅(苏人通[2006]107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会计师资格后4年以上,且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担任主管职务2年以上;
4、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以上,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 部、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二、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和地点: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9月3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南京市,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报名时间、地点
考试报名时间为2006年6月15日至20日(双休日照常办理)。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6:00
市区考生(不包括吴中、相城区)报名地点在胥江路471号;各市(县)、区考生在所在地财政局指定的地点报名。
四、考试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填写《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由单位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签章后,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渠道,携带学历证书、会计师(或相关中级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点初审报名。
五、证书及有效期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有省会计考办转发全国会计考办核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2007年——2009年)有效。省人事、财政部门将根据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确定我省当年度的使用标准,该标准仅在本年度评审中有效。
苏州市财政局
200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