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5.25-6.5日报名
甘财会考﹝2006﹞5号
各市(州)财政局、人事局、省直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48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 基本条件: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勤政,爱岗敬业;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务专业)资格五年以上。
2. 具体条件: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8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10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20年以上;
(4)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属企事业单位或在森林、矿山、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25年以上(评审兰外有效、企业有效或单位有效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5)符合我省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者。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当年12月31日。
二、考试方式
1. 考试时间: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时间定为2006年9月3日上午8:30—12:00.
2.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3. 考场设置: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由省会计考办在兰州市统一设置考场。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06年5月25日—6月5日。
2.报名办法:本人填写《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呈报单位留一份,上报省会计考办一份),经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持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学历证书;
(2)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1份由呈报单位留存,1份报省会计考办);
(5)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考务费。
四、考试管理
1. 各市(州)、矿区报名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主办,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6月30日前上报省会计考办(会计考试中心)。
2. 省属各厅(局)、企业集团(公司)及中央在兰单位、社会团体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由财务部门按照会计人员管理分工,分别上报省会计考办(会计考试中心)和兰州市财政局会计局。
五、考试用书
1.20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大纲》,由财政部组织专家修改,并经人事部审定,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2.20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辅导教材》,由中国会计学会编写。
六、考试要求
1.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和审评是评价工作的两个环节,考试合格后,还须符合我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经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因此,各单位组织报名时,应提醒考生阅读“报名表”的“须知栏的内容”,并让考生本人签字。
2.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将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并对本人证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3.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要分工专人负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并认真核查考生的证件及相关资料,按时上报考试人数及考试报名表。
省会计考办联系人:吕迎潮,联系电话:0931-8891028;
会计考试中心联系人:葛永梅,联系电话:0931-8891048;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