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6.12-28日报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新财会[2006]24号),2006年,自治区将继续组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现将考试报名等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合格证书,符合国家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文件中所规定的聘任范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已聘任了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会计及财务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到地区和各县(市)财政局会计科(股)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可在新疆财政网(http://www.xjcz.gov.cn)“会计管理”栏目下载)。
二、报名时间
2006年6月12日开始报名,截止日:2006年6月28日。
三、考试科目及方式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四、考试地点和时间
考试地点设置在乌鲁木齐市。考试时间为2006年9月3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北京时间)。
五、合格标准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协调小组根据自治区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合格标准,确定自治区当年参评的合格标准,符合该合格标准的由自治区会考办核发合格证,该证在自治区当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中有效。
六、考试用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2006》。
七、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2]25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人40元。
塔城地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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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财政局会计科
200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