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0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6.14-16日报名
茂人发[2006]32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和驻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2006年度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6]113号)精神,为保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在我市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且获博士学位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达到“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要求;
(三)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
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和实际工作经验,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二)考点原则上设在广州市。考试时间为2006年9月3日(星期天)上午8∶30—12∶00.
(三)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省人事厅根据广东会计人才队伍实际,划定2006年度申报评审的省合格标准。参加考试并达到该标准的人员,由省会计考办核发考试成绩证明,该证明只在我省2006年申报评审有效。
三、考试报名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的市、县(区)财政局报名。市直单位报考人员的报名由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
(一)报名时间
为了配合省会计考办,市直及所属各县(市、区)考试报名从2006年6月14日起至16日止。
(二)报名地点
1、各县(市、区)报名地点:由各县(市、区)财政局确定。
2、市直单位报名地点:茂名市双山三路13号大院东侧茂名市财政局办事大厅会计窗口。
(三)报名手续
申报人报名时应填写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原件核查,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含贴报名登记表的相片)。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到2006年8月底。
(四)报名收费
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按50元/人的标准收取考务费,不得收取其他考试报名费。各县(市、区)收取的考务费,必须于2006年6月22日前全额上缴市财政局。
四、考试要求
(一)各县(市、区)财政局应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科目、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手续等有关事项。
(二)市财政局会计科和各县(市、区)财政局在接受申报人报名时,应核对其是否符合条件。不能提交证明材料者不得报考。
(三)各县(市、区)财政局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等各项考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应按全国会计考办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告市财政局会计科。
附件:1、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一、2006年6月9日前,各县(市、区)财政局公布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报名条件、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和报名方法等有关事项。
二、2006年6月20日前,各县(市、区)财政局报送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信息光盘。
三、2006年6月22日前,各县(市、区)财政局向市财政局汇缴考务费。
四、2006年8月4日前,市财政局完成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复核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五、2006年9月3日举行考试。
附件:2、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登记表(略)
茂名市人事局
茂名市财政局
二○○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