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公布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位考生: 从2008年11月5日上午8:10开始,考生可以登录福建会计信息网(www.fjkj.gov.cn),点击:考试专区/高级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或者拨打声讯电话:9616897888,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点击进入>> 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2008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我省按国家统一合格标准60分执行,不再划定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 我省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请于11月15日后,先咨询当地原财政部门考试报名点后办理证书领取事宜。国家颁发的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 特此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OO八年十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