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08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6月23-30日报名
关于金华市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市财会[2008]130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主管部门(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22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浙人发〔2008〕92号)和浙江省会考办《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会考办字〔2008〕6号)精神,现将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9月7日(星期日)上午8:30至12:00进行,考试地点设在杭州市区;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报名条件
全市范围内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从事会计、财税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凡属于从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岗位的,还必须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照《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已基本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按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乡镇以下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经济、统计和审计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浙职改办〔1998〕9号)规定的范围和评审条件,在2003年底前经评审取得会计师资格,现仍在乡镇以下企事业单位或由此改制为个私、民营企业工作的人员,凡属于从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岗位的,还必须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照《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已基本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并在报名表“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一栏中填列“会计师(乡镇企业评审)”。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2008年度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30日。
报名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市本级各部门相关人员的报考工作经其所在单位审核,集中向金华中健会计师事务所(八一南街168号二楼、电话:82392703)办理报名手续。
各县(市、区)相关人员到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填写《2008年度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同时出示身份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并提交1寸免冠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各1份。
今年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审核报名;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没有规定岗位的,必须按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对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等的审查,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
五、考试费用
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3〕203号文的规定,考试费用为每人80元整。
六、考试复习资料
考试大纲。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定价20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是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唯一命题依据。
学习辅助参考资料。中国会计学会经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根据新大纲编写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08)》(定价40元),供考生复习使用。
对上述所列考试大纲、学习辅助资料,应坚持由各考生自主决定是否需要征订的原则,不得搞强硬征订。有关征订数量务必于7月3日下班前报市会考办(传真电话:82468732,李卫民)。
七、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是会计专业人员评价方式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会计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协作,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确保我市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金华财政局
二OO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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