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08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截止至6月24报名
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黑人发[2008]103号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共同负责,省人事厅负责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省财政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二、报名工作
(一)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等11个系列(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黑人发〔2003〕48号)中的申报条件,同时须提交下述材料:
1、《黑龙江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3、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24日,联系人:郭絮翔,联系电话:6221851。
三、考试工作
(一)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定于2008年9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举行(考试时间为210分钟),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成绩使用
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此证3年内有效。
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将根据我省会计人员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我省当年考试合格标准,并核发黑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当年有效),合格者方可参加评审(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收取报考费45元,其中:报名费15元,考务费30元。
附件:
2、黑龙江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表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6月16日—6月20日 | 各地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上报 |
9月3日—9月5日 | 考生领准考证 |
9月7日8:30—12:00 | 全省统一考试 |
10月25日—10月31日 | 公布考试成绩、发放考试合格证 |
注:周六、周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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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考试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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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辅导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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