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08年高级会计师考试6月16日至30日报名
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中央在鄂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2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情况,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组织管理
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人事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其考务工作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承办。
二、考试工作
(一)凡符合《湖北省会计系列会计(财税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00〕154号)文件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含中央在鄂单位报考人员,下同)的资格审查,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负责。
(三)报名时间:2008年6月16日—30日。
(四)报考人员须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各市(州、林区)、县(市、区)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经同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初审合格(盖章)后,送市、州会计考办汇总,由市、州会计考办汇总集中送省会计考办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单位、中央在鄂单位报考人员由主管部门按规定审核同意(盖章)后,集中或分别到省会计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其他报考人员由档案所在单位按规定审核(盖章)后,到省会计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五)考试时间为2008年9月7日8:30—12:00;考试地点设在武汉市区,具体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为准;成绩查询网址:湖北省财政厅网。
(六)考试科目及方式。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考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根据考培分离的原则,考生可自愿到湖北省会计学会征订《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用书》。
(七)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合格证,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此证3年内在全国范围有效。省内当年评审使用的成绩合格标准由省人事厅与省财政厅确定,并核准名单由省会计考办核发合格证,此证只在本省当年有效。
(八)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事厅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外语、计算机按规定可以免试者除外)。其中,《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外语、计算机成绩按量化评审有关规定折算分值,进入量化评审体系。2005、2006、2007年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人员及2007年达到省规定的合格标准的人员,申报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时成绩有效。
三、其它相关事项
(一)各级党政机关中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参加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和评审。
(二)中级职称为审计师、经济师(财税专业)、讲师(会计学专业)等相近专业的,符合申报高级会计师基本条件,可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考试合格者经省职改办审查同意可申报转评晋升高级会计师;其他专业的中级、高级职称,原则上不能转评晋升高级会计师,确因工作需要转评晋升高级会计师的,须先考试取得会计中级职称,并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
(三)有关申报高级会计师的材料报送及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四、考试费用
按照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的规定,《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考务费为每人100元。
五、相关表格下载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在湖北省财政厅网—网上办事栏目下载(网址:www.ecz.gov.cn)。
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制度,是国家为促进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高级会计人才综合素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各级政府人事、财政职改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协调,广泛宣传,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确保我省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历年考试辅导 |
|
2008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辅导收费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