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08年高级会计师考试6月20日至30日报名
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人发[2008]42号
各市人事局、财政局,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区直各企、事业单位,中直驻桂单位,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22号)精神,2008年度继续在全国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现就2008年度我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共同负责我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有关工作。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自治区人事厅会同财政厅对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二、报考范围和对象
(一)凡要求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按评审条件申请参加评审。
(二)现在会计岗位上,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会计、财税和相应管理工作,并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在职专业人员(包括会计教育工作者、会计理论工作者、会计实务工作者、会计管理工作者以及分管会计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会计专业职务实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除具备本通知规定报考条件第(一)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三年。
3.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二年。
4.取得博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5.已取得会计学副教授或高级讲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
四、考试方式
(一)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具体地点由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发放准考证时通知。考试时间为2008年9月7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五、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推荐用书,用于2008年度的考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一并征订。
六、报名要求
(一)2008年度广西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注册的网址为:http://www.gxcz.gov.cn。
(二)网上报名注册开通的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8时起至6月30日18时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开通办理。
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上述网址完成报名注册并打印报名信息表。
(三)2008年度广西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的缴费方式,采取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确认两种方式。
1.网上缴费方式。即在登陆网站报名注册时,一并完成相关的缴费工作。
2.现场缴费确认方式。现场缴费确认的时间为2008年6月25日至7月4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请报考人员在现场缴费确认的时间内,携带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所属考区报名信息确认点办理验证、缴费确认等相关手续。
七、报名信息确认点的安排和划分
2008年度广西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验证、缴费确认,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一)由自治区财政厅发放和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在南宁市的区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驻邕中央直属一级机构的报考人员,到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电话:5331580,5331581,5331610)办理验证、缴费确认等相关手续。
(二)由各市、县财政局发放和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到所属地级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市财政局内)办理验证、缴费确认相关手续。
(三)在各地的自治区直属单位和中央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就地办理验证、缴费确认等相关手续。
各报名信息确认点的具体地址及工作安排由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和各市财政局分别对外公布。
八、考试考务具体日程安排
(一)2008年6月20日前,各市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公布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日期、具体报名地点、报名方法及考试科目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2008年7月5日前,各市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组织完成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验证、缴费确认等工作。
(三)2008年9月5日前,各市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四)2008年9月7日(星期日)举行考试。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
九、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00〕98号文核定的收费标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35元。另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1567号文的规定,代财政部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每科6元。
十、考试成绩的公布
考试成绩报经国家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确认有效后,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同时,根据我区报考人员考试的实际情况,参照全国标准,确定我区当年参评的使用标准,符合使用标准的,由广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考试成绩及格证明,该证明在我区当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中有效。
为了提高考试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我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将通过168信息台或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生成绩。考生可以到报名点、相关网站或通过168信息台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上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gxcz.gov.cn/全区统一查询的电话号码为:16886905。
十一、其他事项
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自治区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反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陈绍将,联系电话:(0771)5331602;自治区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韦相超,联系电话:(0771)5864453。
广西财政厅
二00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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