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08年高级会计师考试6月16日至20日报名
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云财会〔2008〕31号
中央驻滇单位,省直各单位,各州、市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22号)结合云南省实际,现将我省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
(一)考试报名范围
凡在会计专业技术岗位上,符合“云人专〔2005〕19号”规定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
2008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三)考试方式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四)考试时间
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日期为2008年9月7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
(五)报名时间
全省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5日—6月25日。
(六)报名地点
1.昆明地区的报名地点设在云南财经大学教育培训中心(护国路67号,盘龙区教师进修学校内,天恒大酒店后面,联系电话:0871—3131126,3138488)。
2.其他地区的报考人员(含中央驻当地单位),请到当地州、市财政部门报名,县级不设报名点。
(七)报名条件和提交材料
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报名简章(附件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报考条件要求,提交学历证、身份证、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同一底版小一寸免冠正面黑白照片3张。
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表和报名简章到报名点领取或在网上下载。
(八)考试地点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在昆明市,各地不再设置考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九)考试成绩的认定
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其考试成绩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国家级合格证,此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其考试成绩符合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由云南省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级合格证,此证在云南省行政区范围内1年内有效。
二、评审申报事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须参加我省组织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符合云人〔2007〕11号文件规定。
3.参加转系列评审的人员,也须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证明。
(二)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云南省人事厅制)一式二份。表格下载网址:www.ynrs.gov.cn;
2.毕业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会计师职称资格证书、聘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需提交审验);
符合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免试条件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专著、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反映个人业绩及能力材料(材料需所在单位审验,并加盖单位公章);
4.破格申报人员须履行民主推荐程序。
为了确保评审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参加2008年度评审的考生,应同时做好参评材料的准备工作。
(三)报送程序
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照本文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除外)同意并签署意见,报当地人事部门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省财政厅;省级单位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省财政厅。中央在滇单位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报送省财政厅,并附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四)申报时限
申报人员须于2008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1、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附件2、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云南地区报名表;
附件3、报名注意事项
1.请注意报名简章上的工作年限和任职的计算方法,并按照简章上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征订考试用书预计7月份到达。
3.破格报名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书、文献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连同报名表一起上报。
4.由于1992年开始会计师统一考试,按规定自1993年(含1993年)后通过评审方式取得的会计师资格证书无效。
5.在资格审查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考办联系。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事厅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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