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05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考试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鄂人考院函[2005]5号文件精神,现将2005年度我市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对象
国家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军队中从事经济管理和经营工作的以及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可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
三、为了增强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毕业后在社会中的竞争能力,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根据本文件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均可参加全国经济专业资格初级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全国范围内有效。
四、报名条件中有关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
五、考试专业设置
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12个专业,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专业代码见附件1.
六、考务日程安排
1、考试时间(初、中级):2005年11月6日
上午: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2、报名时间:2005年4月18日-4月29日
为确保全市报名工作有序进行,请各“报名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我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18日-4月29日:其它所有“报名单位”或个人。
4月18日-20日:安琪集团、宜化集团、财险、寿险、地税、三峡大学、三峡通航局、邮政、电信、移动、劳动局、宜药集团、昌丰化纤、十六化建、交通局、交运集团、三峡航空、公路局
4月20日-22日:三峡开发总公司、长江电力股份、三峡实业总公司、清江开发公司、农发行、交通银行、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招商银行
4月25日-26日:建设局、城市规划局、城市管理局、三七八、青云公司
4月27日-28日:城区、草埠湖管理区、宜昌开发区、市人才交流中心、三峡农行、三峡工行、三峡建行、三峡中行、供电局
4月29日-30日:九个县(市)、葛洲坝集团
七、报名程序与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A4幅面,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持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当地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交纳各类费用,填涂《报名信息卡》。
八、考试用书、及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1]91号文件规定。考务费:80元/人、报名费20元/人(含报名卡、答题卡、报考手册、扫描、彩色打印等费用),培训费96元/人。教材费用按订单(附件4、附件5)实数收取。
十、有关注意事项和要求
1、报名信息卡中“工作单位”栏的填涂说明:
①由报名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报名的人员,在单位名称前填写本单位报名代码,单位统一领取准考证和考试成绩;②单位人事部门不统一组织报名人员, 不填写单位代码,只填写单位名称,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成绩。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报名。
2、考生应考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缺一不可,可携带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普通计算器。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考前半个月(10月15 日以后),考完后请考生保留准考证。考试成绩可在考后三个月左右通过16886688查询。
3、各县(市)人事局初级报名人员不足30人的不能设考场,超过30人的应向市人事考试中心书面申请设置考场,其它考生则一律在城区考试。
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