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市级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宜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6〕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11月4日举行。
上午:9:00—11:30 考《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考《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12个专业,各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详见川人办发〔2003〕47号。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4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二)报名程序
各区县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到区县人事局(职改办)报名。市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在宜单位的报考人员采取集中报名的办法,即:报考人员先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考核推荐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再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持已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和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均需原件)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商业街53号;联系电话:8247722,8247733)办理报名手续。
未曾办理《宜宾市人事考试报名卡》的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人事考试信息采集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落实责任制,把好资格审查关。资格审查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市人事考试中心在进行资格复审时,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审查,重点核查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编排,准考证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打印发放。考试时,应试人员可携带钢笔(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应试人员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严禁将传呼、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非考试用品带入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五、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六、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08.00元。
八、教材等考试用书的征订
(一)根据人事部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6〕56号文件通知,人事部对《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一书进行了重新编写,报名时请提醒报考人员订购。运输专业(含四个子专业)和旅游专业初、中级考试用书仍为2004年版书。其他专业考试用书再版时做了一些修订,删除了个别段落,报考人员可选择使用2006年版或延用2005年版考试用书。请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报名时向报考人员说明情况,做好教材征订工作,以利报考人员搞好考前复习。
(二)为加强经济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工作的计划管理,保证考试用书实时开印和运送到位,市人事考试中心务必于5月20日前将考试用书征订单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今年对职称考试用书实行“款到发书”的办法,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正式上报订数的同时,将书款汇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开户行:工行红星中路分理处;账号:4402259009008806695,;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邮编:610015;联系人:张翠红)。汇款时请注明“全国经济考试教材款”。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