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及中央驻济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4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报名条件
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三、考试报名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日期截止到5月25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各市务必于9月10日前上报报名数据和《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级试卷预订单》(附件1)。
省直及中央驻济有关部门(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单位人事处统一到山东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地址:燕子山路2号,联系人:王仑,联系电话:88597897)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报名时间为:4月25日—5月25日。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级别或填涂错报名卡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试卷代码与题本的试卷代码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各市各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注意。
报名工作与考试用书征订工作同时进行,详见鲁人考函[2006]32号文件。
四、考试收费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其中上缴人事部4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的规定执行。
五、信息处理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卡使用《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市于4月20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信息卡和报名手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由各市自行印制。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及中央驻济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3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宣传力度,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加强检查监督,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