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6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一、时间安排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4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专业及科目设置
经济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考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其中,专业科目部分又细分为12个子专业,工商、农业、商业、财政、金融、保险、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
四、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题量均与2005年相同,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试期间,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报名组织
(一)报名工作从4月份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人事局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在宁的部、省属单位在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报名,具体报名时间:5月8日至5月底(双休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地点: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
(二)考试报名表及相关信息项仍同2005年,报名表式样见附件三,请各市认真、准确地填报考生信息。根据国家人事部要求,报名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三)2006年与考试用书一并征订与发行的还有经济基础和各专业考试的辅导书。为方便考生订购和学习,辅导书按专业编写印制为合订本,即上编为基础知识,下编为专业知识。辅导书的主要内容是:对专业考试大纲的分析和理解;解析考试用书章节要点;结合考试用书重点章节附练习思考题;上一年度试卷及分析;考生应考中的注意事项及提高应考能力的方法等。该书定价为40元/册。
六、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报考人员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2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