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06]3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4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报名条件
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日期截止到5月25日,报名地点为济南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六里山南路2—1号)
四、报名方式
考生应准备好毕业证、近期1寸免冠黑白照片2张、报名表及信息卡,由单位人事处初审合格后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报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复核、汇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82568205、82568206
报名结束后,请广大考生在6月底前到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报名信息,发现有误,应及时与考试中心联系,逾期没有修正者,按正确信息进行处理。
注意:
1、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专业、级别或填涂错报名卡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试卷代码与题本的试卷代码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3、考试时,考生走错考点或考场而导致考试成绩无效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用书
1、《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一书因有关政策法规的更新与修订,做了重新编写。
2、运输专业(含水路、铁路、民航3个子专业)、旅游专业初、中级考试用书仍为2004年版书;运输公路专业考试用书为2005年版书。
3、其他专业考试用书再版时做了一些修订,删除了个别段落,考生可选择使用2006年版或延用2005年版考试用书。
4、2006年版考试用书的定价:初级42元/册,中级45元/册。
为加强考试用书的管理和打击盗版,2006年版经济专业考试用书中将加设防伪暗码,以帮助考生识别真伪。
根据考生的需要,今年将与考试用书一并征订与发行经济基础和各专业考试的辅导书。为方便考生订购和学习,辅导书按专业编写印制为合订本,即上编为基础知识,下编为专业知识。辅导书的主要内容是:对专业考试大纲的分析和理解;解析考试用书章节要点;结合考试用书重点章节附练习思考题;上一年度试卷及分析;考生应考中的注意事项及提高应考能力的方法等。该书定价为40元/册。
六、考试收费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
各主管部门(单位)一定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3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要求,严肃考风考纪,加强检查监督,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民 族 | 职 级 | 政治面貌 | 相 | |||||||||||||||||||
最高学历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片 | |||||||||||||||||||
工作年限 | 专业工作年限 | 专业职务 | ||||||||||||||||||||
专业职务聘任时间 | 专业资格 | 专业资格取得时间 | ||||||||||||||||||||
工作单位性质 | 工作单位 | |||||||||||||||||||||
存档单位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
报名点代码 | 0101 | 通讯地址 | ||||||||||||||||||||
报考资格 | 类别 | 准考证号 | ||||||||||||||||||||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
(章) 年 月 日 |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章) 年 月 日 | |||||||||||||||||||
以下为考试合格人员填写项目 | ||||||||||||||||||||||
市 地 考 试 机 构 意 见 |
省 人 事 厅 审 批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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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资格取得时间 |
注:
(1)、本表报名后妥善保存,以备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存档。
(2)、资格取得时问,以通过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3)、本表待省人事厅审批后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 2006年度经济专业考试用书(辅导书)征订单(略)
济南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二00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