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市人考中心函[2006]3号
各区、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级各委、办、局(公司)人事(职改)部门、有关部属驻地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和《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11月4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专业设置与题型
工商管理 农业经济 商业经济 财政税收
金 融 保 险 运输水路 运输公路
运输铁路 运输民航 人力资源 邮电经济
房地产经济 旅游经济 建筑经济
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6年9月20日
四、报名办法
1、各单位和报名点根据本单位的人员情况到人事考试中心领购《报名信息卡》、《报名手册》以及报名登记表等。
2、各单位和报名点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给符合报名条件的办理报名手续,包括填写《考试报名表》,填涂《报名信息卡》,交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二张。单位或报名点在报名登记表上审查盖章,最后按级别、专业统一造册,统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报名地点
1、报考人员按单位归口到区、县人事局职改办或市级各委、办、局人事(职改)部门报名。
2、部属驻地单位、民营、三资企业及无主管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就近到区、县人事局职改办或以下报名点报名:
(一) 南郊:
1) 西安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 四层 电话 88360175
2)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创业广场一楼 电话88316700转16
(二) 西郊:西安市人才市场西郊分市场
地址:大庆路27号 电话:84240740
(三) 东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东区分部
地址:火炬路7号东新世纪广场5楼 电话:83249361
(四) 北郊: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凤城2路9号 电话:86517914
(五) 市区:
1) 西安市科技干部进修学院
地址:南大街粉巷22号 电话:87265344
2) 西安市科技局科技培训中心
地址:振兴路127号 电话:88405545
六、报名收费
按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每人每门40元,两门共80元。
教材征订联系电话:88360331(2)-8005
联系人:马福平
附件:
1、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2、经济考试报名表
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