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一、考试专业及科目
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名称如下: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 、保险、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人力资源、邮电经济、 房地产、旅游、建筑经济。
考试分中级、初级。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两科:专业知识与实务和基础理论知识。
二、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带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小刀、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试试题均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作答。
三、考试时间
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6年11月4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下午:2:00- 4:30 经济基础知识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根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人职发[1993]3号)以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人职发[1993]3号)文件中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1、考试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2、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3、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资格或国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
b、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c、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d、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4、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报名参加中级考试。对于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二十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的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5、已离退休人员,可按第一、二、三条的有关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6、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我省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hljrstbb.gov.cn.报名时间:2006年4月20日-5月15日。网上报名程序为: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考区选[齐齐哈尔],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由单位统一或个人持在网上所打印的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报名表的右上角)、毕业证书(学历证)和资格证书。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初级考试报名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交费。不进行现场确认、交费,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5月20日-2006年6月9日(节假日休息)。确认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才市场513室)
五、考试收费
每个考生收费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