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人事局通人考[2006]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4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考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地点
我县报名时间为5月26日、27日。报名地点在本局五楼教室。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当场填报。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手续。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得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 满1年;
(6)获得博士学位。
请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做好报考资格初审工作。
四、专业设置
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分中级和初级。共设置15个专业(含子专业),专业名称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
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在考场指定处。“考试期间,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五、考试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
六、报名要求
从今年起,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摄像的方法采集考生图象信息,实现报名表、准考证、证书、考试人员信息库使用同一张照片。
报考人员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2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
2.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3.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
报考人员填写的考试报名表要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七、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凡报名参加考试的,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考试费84元,合计94元。
八、注意事项
1.报名辅助用表和报名信息卡上的内容应当一致。两者不相一致时,以考试报名信息卡为准。准考证的内容来源于信息卡。报考人员必须按照信息卡填涂须知上的要求认真填报。一定要使用2B铅笔填涂,防止错填、漏填信息卡的内容,保证信息卡不受潮、不破损、不折叠。要特别注意姓名、级别、专业三个栏目,确保万无一失。报名信息卡填错者,一律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务必于2006年11月3日前到本局领取准考证,本局不再专门通知,逾期不领者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要及时领取预订的考试用书,减轻本局仓储保管的压力。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本局将对还未领走的本次考试用书作销毁处理。
4.报考人员要及时领取本次考试的合格证。
5.条管单位人员到上级条管部门报名有困难需要委托本局受理报名的,应在2006年5月25日前来本局办理委托手续。未办理委托手续的,本局不接受条管单位人员的报名。
6.此次报名,时间较紧,各主管部门接到本文件之后要立即通知本系统有关人员,防止迟报、漏报。
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一项涉及面广,规范化程度高的人事考试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严格报考条件,接受社会监督。
海安县人事局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五日